方山校区关于集中安装
校内非机动车标牌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为更好地建设和谐优美整洁的校园环境,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持续推进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近期校保卫处联合学校相关部门将开展方山校区校内非机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对符合校内通行条件的非机动车统一安装校内通行标牌,对不符合校内通行条件的无牌电动自行车、废弃自行车等进行集中整治。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机动车校内通行标牌申请范围
在方山校区通行的非机动车均需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安装校内通行标牌,具体包括:
1.方山校区师生员工(含“四工人员”,下同)自有的自行车、两轮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电动自行车需有交管部门发放的正规牌照)。
2.因工作需要,在校内开展各项保障任务的三轮车等特殊车辆,需填写《南京晓庄学院特殊车辆非机动车牌申请表》(可在学校保卫处官网“下载专区”自行下载),经所属学院、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安装校内通行标牌。
校园执行各项公务,有显著标识的巡逻车、垃圾清扫车等特种车辆;经有关部门批准,由第三方公司投放运营的带有统一LOGO标识的共享非机动车,无需申请校内通行标牌,但在校内行驶和停放均须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师生员工自有的无牌照电动自行车,平衡车、滑板车等其他无牌照电动车辆需在9月30日前自行驶离校园。本轮集中安装校内通行标牌后,未安装校内通行标牌的非机动车将禁止进入校园及在校园内行驶,学校将定期清理无校内通行标牌的非机动车。
二、非机动车校内通行标牌申请、安装流程
第一步:非机动车校内通行标牌预约申请
申请非机动车校内通行标牌的师生员工需通过微信扫码,完成信息登记及预约申请。
扫码后进入南京晓庄学院非机动车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务必填写准确,车辆照片需按照要求上传,否则无法通过审核,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申请”。一旦进行提交操作,个人无法对所提交信息进行修改,再次修改需后台调整,程序较为复杂,提交前务必仔细核对。
集中预约申请时间:2023年9月15日—9月30日
第二步:预约申请信息审核及校内通行标牌发放、安装
完成信息预约登记的师生员工,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证件(教职工和学生携带校园卡、学生证或今日校园身份信息页面均可,“四工人员”需携带身份证)、预约申请完成后待绑定状态下的凭证(示例见下图)、车辆实物等,在指定地点通过审核后领取校内通行标牌并完成绑定、安装。
集中审核、安装地点:南操场西侧
集中审核、安装时间:2023年10月9日—10月31日期间,工作日12时—17时(学校举办大型活动时除外)
原则上每人只能申请一个校内非机动车通行标牌。为减轻校内交通压力,规范校内非机动车管理秩序,本次集中安装后,原则上不再受理学生电动自行车校内通行标牌的申请及安装。零星自行车校内非机动车通行标牌的申请及安装、破损校内通行标牌的维修更换请于保卫处官网“下载专区”下载《南京晓庄学院非机动车标牌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经学院、部门审批后办理上牌。
非机动车通行标牌零星办理时间:每周二下午14:00—16:00(寒暑假期间除外)
办理地点:方山校区西门外
三、非机动车校内规范管理要求
1.已申请的非机动车校园通行标牌应保持清晰、完整,标牌污损需及时更换或补办。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他人身份申请非机动车校内通行标牌,一经发现,相关车辆立即清离校园,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3.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私下拆卸、借用、转让、售卖、伪造及故意损坏、涂画非机动车校内通行标牌。
4.校内通行标牌一人一车一码绑定使用,如使用人毕业、离职等,绑定安装的校内通行标牌将自动失效,学校将收回车辆上安装的校内通行标牌,使用人不得将校内通行标牌随车转让出售,一经发现,立即收回车辆上安装的校园通行标牌,并将相关车辆清离校园。
5. 请所有非机动车主自觉遵守省、市相关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和校园交通秩序,文明行驶、有序停放,对出现违规违停现象的车辆和个人,将定期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收回车辆上安装的校园通行标牌,禁止使用人再次办理,并将车辆清离校园。
相关事宜咨询电话:182********8200
特此通知。
保卫处(部)
学生工作处
后勤管理处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