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应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5-11浏览次数:516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根据公安机关户籍政策和要求,现通知如下:

1.迁移对象为20236月能如期毕业且户籍在校的应届毕业生。

2.以学院为单位,登记学生户籍迁移信息,按要求填写《南京晓庄学院2023年应届毕业生户籍迁移登记表》,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并让需要迁移户口的学生自己填写《申请表》

3.《登记表》和《申请表》请于52416:00前由学院统一送至行政楼101办公室。《登记表》电子稿请发到邮箱56294042@qq.com,邮件命名格式为:XX学院2023毕业生户籍迁移。

4.不接受个人或者班级单独前来办理。

2023年应届毕业生户籍迁移登记表.xls申 请 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