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根据公安机关户籍政策和要求,现通知如下:
1.迁移对象为2023年6月能如期毕业且户籍在校的应届毕业生。
2.以学院为单位,登记学生户籍迁移信息,按要求填写《南京晓庄学院2023年应届毕业生户籍迁移登记表》,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并让需要迁移户口的学生自己填写《申请表》。
3.《登记表》和《申请表》请于5月24日16:00前由学院统一送至行政楼101办公室。《登记表》电子稿请发到邮箱56294042@qq.com,邮件命名格式为:XX学院2023毕业生户籍迁移。
4.不接受个人或者班级单独前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