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妥善处理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和涉嫌刑事案件,特建立本制度。
2、保卫处治安消防科是治安案件的职能部门,凡发现治安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的职工和发生案件当事人都有权、有责任立即向职能部门报告。
3、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进行认真记录,并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和报告校领导。
4、发生重、特大案件和人身伤亡案件,发现人或受害者可先拨打“110”、“120”或其他途径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急救中心求助,再向职能部门和校领导报告。
5、发生突发事件,应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规定进行报告。
1、为妥善处理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和涉嫌刑事案件,特建立本制度。
2、保卫处治安消防科是治安案件的职能部门,凡发现治安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的职工和发生案件当事人都有权、有责任立即向职能部门报告。
3、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进行认真记录,并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和报告校领导。
4、发生重、特大案件和人身伤亡案件,发现人或受害者可先拨打“110”、“120”或其他途径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急救中心求助,再向职能部门和校领导报告。
5、发生突发事件,应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规定进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