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视频监控系统维修管理办法
为规范校园“110”监控中心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视频监控设备维修的效率和质量,明确维修程序和工作职责,增强校园安全防范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故障报修和维修
1.保卫处和“校园110监控中心”负责排查监控系统设备工作状况,发现问题或者故障后及时向维保单位进行报修。
2.维保单位接到报修或在日常巡检中发现故障后,立即进行检修,当需要进行设备、器材、线缆更换或线路改造时,应向保卫处治安消防科进行确认。
3.维保公司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填写公司提供的维修工作单,经保卫处治安消防科签字确认。部门领导不定期对维修工作单等资料进行抽查。
二、维修结算
1.维保单位按维修工作单做出维修结算清单,交保卫处核查签字确认。
2.保卫处将维修结算清单,交学校审计部门进行结算审计。
3.审计结算确认后,由维保单位按审定价开具发票,保卫处按财务报销制度进行结算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