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暂行)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尽快消除校园突发性事件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通知》(苏安办【2019】1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53号)的指示要求,在本校原有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特修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校园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国家安全和校园稳定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内容主要包括:校内出现非法游行、示威、集会、请愿等政治行为事件;校内出现敌对组织信件及张贴有害标语、大小字报等政治信息事件;校内发生他杀、自杀、自残、自虐等严重人身伤害事件;校内发生交通事故、火灾事件等安全生产与国有财产损失事件;校内出现重大失窃、群体性酗酒滋事与打架斗殴等治安事件;校内发生突发性疾病、食物中毒等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发生地震、特大暴雨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与学校财产安全的自然灾害事件。
二、本预案是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的主要依据
三、校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全力投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原则
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及早发现、及早控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措施果断、讲究策略”的原则。
五、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成员包括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保卫处(部)、学生工作处(部)、团委、教务处、人事处、工会、后勤管理处、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校园突发事件的情况,控制事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研究处理策略;
2.组织和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将重大恶性突发事件向上级报告、请示;
3.密切配合公安、防疫、医疗等机构对事件的处理;
4.组织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5.认真总结事件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二)工作机构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及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为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机构。工作机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发布和校内力量调集工作,协助校领导处理有关工作;
2.党委宣传部:负责事件对外口径拟定和媒体报导扎口工作;
3.保卫处(部):负责校园秩序管理和现场保护,事件调查、协查工作,必要时做好与公安机关的联络工作;
4.学生工作处(部)、团委:负责学生突发事件的相关工作;
5.教务处:负责教学秩序管理工作;
6.人事处、工会:负责教职员工突发事件的相关工作;
7.后勤管理处:负责后勤保障和与防疫、医疗等机构的联络工作;
8.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院:负责个体、群体的心理干预、疏导工作;
9.相关学院:负责学院力量组织、事态平息、事件调查、善后处理和安全稳定等相关工作;
10.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负责广泛收集和及时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密切注意和切实掌握可能引发事端的隐患,发现苗头,及时报告,组织力量,深入跟踪,力争把矛盾化解在本单位;按照与学校签订的“安全稳定”“消防安全”“治安保卫”二级责任书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
六、隐患排查与信息报告
(一)各学院、部门和直属单位要及时掌握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可能引发事端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向保卫处(部)备案;
(二)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卫处(部)、学生工作处(部)、团委、党委宣传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平时要认真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动态信息的及时搜集和快速有效传递工作,定期通报校园治安稳定情况,及时上报可能引发事端的重要信息;
(三)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值班干部和事发单位负责人,学校值班干部和事发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当立即报告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及保卫处(部)负责人,重大事件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卫处(部)负责人接报后应当立即报告学校主要负责人。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学校主要负责人;
(四)发生校园突发事件的有关学院、部门和直属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学校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供与事件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为研究制订应急处置方案提供参考。
七、应急响应与紧急处置
(一)根据校园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可控难度,原则上按照分级响应、分级处置的原则,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紧急处置工作;
(二)各学院、部门和直属单位内部发生的突发事件,负责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组织实施紧急处置工作;
(三)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情况时,学校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应当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实施紧急处置工作。
八、处置程序与应急措施
(一)处置程序
1.各学院、部门和直属单位在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的信息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达事发地,全面开展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摸清事件当事者、附应者,准备行动计划、行动路线,为学校制定处置办法提供依据;
2.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通报情况,安排人员到事发地控制现场,预防别有用心者的恶意煽动,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配合学院、部门和直属单位开展调查,深入了解整个事件情况,为学校制定处置办法提供依据。重大事件可边组织边报告;
3.相关学院、部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在处置办法基本确定后应当亲赴现场,开展思想引导,稳定事态,做好化解工作;
4.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卫处(部)根据事态发展情况,报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及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在政府部门的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做好校园周边控制工作,避免校外人员串联和引发其他不稳定事端。
(二)应急措施
1.确保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卫处(部)电话畅通,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详细记载上级有关指令、信息传递等工作;
2.紧急派出工作人员分工负责进入突发事件现场,随时掌握事件动向;严格控制活动场所、道路和校门,争取在校园内解决问题;及时与学校党政领导和政府部门、公安机关保持联系;及时做好心理干预、疏导工作;
3.保卫处(部)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校内发生的散发非法传单、张贴标语和大小字报、反面演说、冲击要害部位等违法事件进行摄影、录像、录音等取证工作;
4.密切与上级机关和公安部门的联系,互通情况,及时将收集的信息提供给上级党政领导和公安部门作决策参考;
5.依法阻止在校园内张贴大小字报和散发非法传单等活动。一旦发现,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同时组织力量及时处理,并派专人秘密守候巡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经处理的大小字报、非法传单尽量保持完整,并交保卫处(部)列档保存,力争在现场弄清张贴者和作者;
6.依法平息在校内公共场所引发的各类事件,相关学院、部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7.对国内外敌对组织寄来的有害信件、传单、刊物等,收件人不得擅自外传、隐瞒,应当及时递交本学院或部门,由保卫处(部)负责统一交公安机关处理;
8.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外来人员登记、验证制度,若发现非法串联和可疑人员,立即弄清情况,阻止入校,并及时向保卫处(部)报告。
九、应急结束与善后处理
(一)应急结束
校园突发事件事态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件基本消除后,经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处置人员撤离现场。
(二)善后处理
1.校园突发事件妥善化解后,有关学院、部门和直属单位应当及时落实责任人,跟踪事件后续发展,进一步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巩固应急处置成果,确保校园秩序稳定;
2.事发学院、部门和直属单位在事件化解后,应当及时组织力量调查事件情况,并将调查了解到的事件全过程整理成书面材料,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打印一式四份(一份上报、一份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一份保卫处(部)备案、一份自存)。
十、严格纪律,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一)全校所有在岗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依法办事,文明办事,绝不允许擅离职守或自行其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学校党委指定部门,统一发布经调查核实后的有关事件信息,任何人不得随意传播任何未经核实的有关事件信息;
(三)后勤管理处要全力保障校区的饮食、供水和供电的正常运转,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四)在敏感时期,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卫处(部)要加强值班,全体干部要保持24小时开机,做到及时联络,沟通信息,努力把各种不安定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个人和部门,学校将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附 则
(一)学校所属各学院、部门及直属单位,应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并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备案;
(二)本预案由学校制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修订,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南京晓庄学院校园安全多方联动机制实施细则》
附件
南京晓庄学院校园安全多方联动机制
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校园稳定,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结合我校实际,针对校内发生的安全保卫重要事件(含隐患),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校内安全保卫重要事件(含隐患)工作的综合开展。
第三条 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有序、务实高效”的原则,校内相关二级部门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在处理跨部门安全保卫重要事件(含隐患)时,加强横向联动,依照部门职责权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第四条 工作机制
确实发挥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的作用,由其承担校园安全多方联动机制具体实施的领导与指导功能;有关二级部门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主动认领涉及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在校保卫处(部)的组织协调下,开展重要事件(含隐患)的多方联动处置工作。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保卫处(部)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对二级部门之间的联系进行协调,对彼此具体工作任务进行分配、指导和考核。
第五条 信息共享机制
(一)信息共享内容
校园信息共享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校内非法游行、示威、集会、请愿等政治行为事件和校内出现敌对组织信件及张贴有害标语、大小字报等政治信息事件;校内发生他杀、自杀、自残、自虐等严重人身伤害事件;校内发生交通事故、火灾事件等安全生产与国有财产损失事件;校内出现重大失窃、群体性酗酒滋事与打架斗殴等治安事件;校内发生突发性疾病、食物中毒等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发生地震、特大暴雨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与学校财产安全的自然灾害事件。
(二)信息共享方式
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保卫处(部)和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二级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集党委宣传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后勤管理处、基本建设处、保卫处(部)、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院等多部门数据为一体的校级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供相关二级部门查询。与之有关的重要数据、重大事项、重要政策等,相关二级部门要及时报保卫处(部)和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由保卫处(部)和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进行整理筛选,及时上报给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反馈给有关二级部门。
第六条 隐患排查与整改机制
(一)隐患排查内容
校园安全隐患主要涉及:一是事关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二是群体性突发事件所导致的民事纠纷;三是个体心理变异带来的行为变异;四是各种设施使用带来的安全事故,主要为消防安全隐患、交通安全隐患、危险品存放与使用安全隐患、重点区位安保安全隐患、校园政保信息安全隐患等。
(二)隐患整改方式
1.保卫处(部)作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的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常态检查,并督促涉事部门完成相应整改;
2.有关二级部门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须主动认领涉及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任务;
3.根据首问负责制原则,涉事部门须严格履行工作流程,在保卫处(部)校园安全整改通知书专人送达到本部门半小时之内,须由主要领导或授权其他人员签字确认,并在规定期限内(时限为15日)履行必须的整改措施;
4、涉事部门对保卫处(部)专人送达的校园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持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5、上述四条条款所产生的所有活动,须留有相应的文字(含图片、视频等)材料记录,进行存档,以备后查。
第七条 联合检查与应急救援机制
(一)联合检查内容
根据学校及上级机关的有关任务要求,定期开展校园安全联合检查。主要包括:各部门、各区位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人员是否到位尽职、视频监控等设备是否正常;对食堂管理、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确保不发生伤害师生人身安全及国家财产损失事件。
(二)联合检查方式
1.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可由保卫处(部)统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参加。
2.各二级部门应高度重视校园安全联合检查工作,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相应检查工作。
3.联合检查原则上为每季度一次,可与安全督察同步进行。
(三)检查结果反馈
联合检查结束后,由保卫处(部)提交检查报告,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四)应急救援机制
参照《南京晓庄学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暂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第八条 责任追究机制
为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多方联动机制的长效运行,并依照相关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问责追责。
(一)首问负责制。涉事部门须接受和认领相关任务,并负责该事项的跟踪与督办,不得有任何推诿;
(二)限时办结制。涉事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杜绝久拖不办、办而不结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