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维护学校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的种类及发放范围
校内通行证(A证)仅对本校在职教职工发放,外聘教师、在校园内施工及食堂、服务中心送货车辆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等服务单位的车辆需要频繁进出校园的,可以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L证)。
二、办理程序
(一)校内通行证(以下简称为“A证”)
1.在职教职工需提供本人的行驶证复印件一张,注明所在单位、车辆颜色、联系方式。若车主姓名是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经保卫处审核后制作通行证,并发放到所在单位。
3.已经提交过行驶证复印件,次年无需重复提交。若车辆信息发生变化则应主动向保卫处报备,以方便办理通行证。
4. 实行一车一证,不要转借他人。若有遗失,应及时申请补办。
(二)临时通行证(以下简称为“L证”)
1. 外聘教师、在校园内施工及食堂、服务中心送货车辆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等服务单位的车辆需要频繁进出校园的,可以申请办理L证。办理时要提前到保卫处综合管理科领取《南京晓庄学院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如实登记车主的相关信息,粘贴一寸近期照片,并提交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2.办理临时通行证的单位或个人需经校内对口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三、有效期限
A证、L证有效期均为一年。每年初由保卫处统一换发新证。
四、无需办理及不予办理通行证的范围
1.银行运钞车、邮政车、消防车、救护车、市政紧急抢修车及公安车辆等特殊车辆,不需办理通行证。
2.因停车位有限,本校在读学生不予办理通行证。
五、其他事项
1. 通行证必须随车携带,放置在汽车前挡风玻璃左侧,图案部分超前,进出校园时应主动配合保安查验。
2.进入校园请遵守交通规则,限速行驶,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妨碍行人通行。
3.过期作废的通行证不能继续使用,警卫室保安发现后,予以收回。
4.持L证的车辆不允许在校内过夜。
5.学校仅提供停车场地,不负责车辆的看管,车主应在下车后锁好车辆,贵重财物不要存放在车上。
6.保卫处办证地点:方山校区学生事务大厅保卫处窗口,联系电话:86178419。莫愁校区保卫处,联系电话:86565119。
六、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南京晓庄学院保卫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